| ****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2024版)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承办单位 | 申请材料 | 容缺时限 (工作日) | 后补方式 | 备注 | |
| 主件(必要件) | 副件(允许容缺) | |||||||
| 1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行政许可 | **** | 1.转让及受让申请;2.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法院司法裁定书;3.原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原土地权人持有的土地出让合同;4.在建工程完成投资总额25%的证明。转让时房屋已经建成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5.****管理部门审核签章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书(含指界资料、宗地图、测绘成果表);6.分割后各宗地的宗地图及规划部门审查意见(确保与原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一致);7.相关权利人同意分割转让的书面材料。 | 1.转、受让双方身份证明(自然人或法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及授权委托书;2.出让价款缴纳凭证;3.不存在限制转让情形承诺书 | 5 | 现场(窗口)递交,邮件寄送 | |
| 2 |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 行政许可 | **** | 1.项目单位用地申请;2.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证使用证);3.土地使用权人持有的原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4.规划部门同意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文件;5.宗地新用途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单及附图;6.宗地图、测绘成果表;7.土地估价报告。 | 1.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法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及授权委托书;2.宗地原用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通知单及附图 | 5 | 现场(窗口)递交,邮件寄送 | |
| 3 |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 行政许可 | **** | 1.荒山、荒地、荒滩等国有未利用地开发规划方案;2.开垦荒山、荒地、荒滩等未利用土地的生态评估报告和生态保护方案;3.国有未利用地开发规划图;4.项目所在地土地整治规划;5.1:10000项目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6.补偿安置方案、权属调整方案或协议。 | 1.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法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及授权委托书 | 5 | 现场(窗口)递交,邮件寄送 | 以从事林业生产为目的的开发活动,需提交从事造林绿化基本情况的说明 |
| 4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 | 1.用地申请报告(申请报告要说明使用土地的建设项目、土地用途、建设规模、使用土地面积等;****委员会、****政府签署同意用地的意见);2.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文件;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4.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平面图(图件上明确规划经济技术指标);5.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附土地所有权权属证明材料);6.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的书面协议书;7.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涉及农用地转用提交批准文件,涉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提交缴费凭证。 | 1.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法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及授权委托书 | 5 | 现场(窗口)递交,邮件寄送 | 占用林地的,提供林草部门同意占用审批文件 |
| 5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 | 1.用地申请报告(申请报告要说明使用土地的建设项目、土地用途、建设规模、使用土地面积等;****委员会、****政府签署同意用地的意见) ;2.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文件;3.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单及附图;4.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附土地所有权权属证明材料);5.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入股、联营企业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入股联营协议书);6.环境保护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 1.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法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及授权委托书 | 5 | 现场(窗口)递交,邮件寄送 | 占用林地的,提供林草部门同意占用审批文件 |
| 6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 | 行政确认 | ****中心 |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 3.乡村规划许可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材料; 4.权籍调查成果。 | 1.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 5 | 现场(窗口)递交,邮件寄送 | |
| 7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 | 行政确认 | ****中心 |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原件;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验收意见; 4.权籍调查成果。 | 1.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 5 | 现场(窗口)递交,邮件寄送 | |
| 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划拨) | 行政确认 | ****中心 |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公司****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用地批复、划拨决定书、交地确认书原件; 3.权籍调查成果(或勘测定界成果); 4.税收缴款书原件及缴纳土地价款发票验原件。 |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2.用地批复(原件)。 | 5 | 现场(窗口)递交,邮件寄送 | |
| 9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 | 行政确认 | ****中心 |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公司****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2.出让合同、交地确认书原件; 3.权籍调查成果(或勘测定界成果); 4.税收缴款书原件及缴纳土地价款发票验原件。 |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 5 | 现场(窗口)递交,邮件寄送 | |
| 10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商品房买卖) | 行政确认 | ****中心 |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2.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 3.权籍调查成果; 4.税收缴款书原件。 | 1.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 5 | 现场(窗口)递交,邮件寄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