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自动扶梯维保合同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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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自动扶梯维保合同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条件

本电梯/自动扶梯维保合同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采购人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集团办公楼内8 部电梯安全稳定运行,需对其日常保养,故障修复应急抢修等工作。

三、邀请供应商

迅达****公司****公司

四、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

□只能从唯一响应人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响应人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响应人处添购的。

五、相关原因及说明

1.电梯设备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2.电梯的核心部件存在技术堡垒,非设备厂家授权单位无法获取正品部件;无原厂安全部件技术标准、参数及维护标准,其它单位可能获取的是返修品,甚至是仿制品,安全隐患较大;

3.《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行由电梯制造单位对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的制度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目前由其他单位开展日常维护保养的可执行至合同期满),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承担责任。此要求体现生产厂家对于电梯安全性能维护、调试更具专业性,我司电梯使用频率不亚于公共交通。基于以上三点原因,我公司选择电梯原生产单位执行此项目。

六、单一来源公示期

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日16时00分

七、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市**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开标室。

八、其他

质量标准:国家相关规定或行业相关规定。

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

联系人: 张茗卿

电话:****56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招标部四

联系人:尚晓冬

电话:022-****0132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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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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