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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2〕108号),我委受理了****(曾用名:北****公司、**金第万****公司)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的申请,并进行初审,拟上报******委员会。现根据108号文要求,将该公司在“****政府网站(www.****.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注销资质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市******委员会****管理科(兴政街29号建设大厦412室)
邮 编:102600
电 话:010-****1341
**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