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院区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服务 |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14:29 |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定、倪拥军、乐志方、杨兆虹、胡钱瑛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沈建强、邹琼 | ||
| 项目联系电话 | ****9000*1152/115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路3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勤 ****29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兴路1539号B座(金融街)11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沈建强、邹琼 ****9000*1152/1151 |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院区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申旺路519号2幢A座
包组或产品名称:******院区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服务
下浮率(%):55.****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院区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约定的工程保修期届满时终止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定、倪拥军、乐志方、杨兆虹、胡钱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单位将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时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规定累进制计算。服务费低于 10000 元的,根据****沪卫基管[2018]12 号文,按 10000 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8、****小组成员:刘定、倪拥军、乐志方、杨兆虹、胡钱瑛
9、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市政****公司
投标人/供应商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需要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要求如下:
1、递交书面质疑投诉函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诉求。
2、提出质疑投诉为法人单位的,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投诉为自然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质疑投诉必须提供联系人的真实通讯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质疑投诉必须在招投标公示有效****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6、质疑投诉函须由质疑投诉人或法人委托人本人当面送达,地址:****兴路1539号B座11楼。
7、对匿名质疑投诉件不予受理。
8、对无理或恶意质疑投诉的个人和单位,通过公司诚信信息库记录在案,并在诚信评价会上予以公布,必要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和反诉的权力。
9、****设立公开质疑投诉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徐洋,监督电话:****90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路399号
联系方式:黄勤 ****2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兴路1539号B座(金融街)11楼
联系方式:沈建强、邹琼 ****9000*1152/1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建强、邹琼
电 话: ****9000*1152/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