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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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精度碳监测试点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中精度碳监测试点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中精度碳监测试点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将原合同里技术服务内容中“财政性付款,分两次支付:签订合同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为¥770,775.00元(人民币柒拾柒万零柒佰柒拾伍元整);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剩余尾款为¥424,225.00元(人民币肆拾贰万肆仟贰佰贰拾伍元整)”。”,变更为“财政性付款,分三次支付: 1)签订合同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为¥770,775.00元(人民币柒拾柒万零柒佰柒拾伍元整); 2)项目运行6个月后,乙方将提交阶段性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进度款项,即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仟玖佰柒拾伍元零(小写¥244,975.00元); 3)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自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执行情况支付合同尾款。”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保障我市温室气体监测在2024年至2025年度的开展,对原合同的支付方式进行变更,内容如下: 将原合同里技术服务内容中“财政性付款,分两次支付:签订合同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为¥770,775.00元(人民币柒拾柒万零柒佰柒拾伍元整);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剩余尾款为¥424,225.00元(人民币肆拾贰万肆仟贰佰贰拾伍元整)”。”,变更为“财政性付款,分三次支付: 1)签订合同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为¥770,775.00元(人民币柒拾柒万零柒佰柒拾伍元整); 2)项目运行6个月后,乙方将提交阶段性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进度款项,即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仟玖佰柒拾伍元零(小写¥244,975.00元); 3)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自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执行情况支付合同尾款。”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市**区梅林街道梅坳七路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
附件(2)
中精度监测试点项目合同变更说明.pdf下载预览
中精度监测试点项目合同补充协议.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