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七纵线(一期)工****水库工程 已由****开发区****发展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渝高新改投[2023]398号、渝高新改投[2023]4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七纵线(一期)工程一标段项目业主为**科学城****公司,代理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贷款及专项债资金,****水库工程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镇白鹤村牛脑滩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七纵线(一期)工程起点接现状樱桃路(K1+036.123)、向南至新金大道(K2+504.124),全长约1468.001m,其中一标段(K1+520~K2+212.325)与**湖共线,设计全长692.325m,标准路幅宽度55.5m,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80km/h。
2、****水库工程位于**高新区**镇白鹤村牛脑滩,是一座以防洪、生态补水为主,兼顾提升城市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功能的小(1)型水利工程。水库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19.8km2,河道长9.21km,河道平均比降3.92‰;正常蓄水位为299.50m,设计洪水位300.61m,校核洪水位为301.31m,相应总库容为711万m3。工程等别为IV等小(1)型工程,主要由主坝、副坝、溢洪道、放水(空)建筑物和管理房组成。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7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澄清、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109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4家,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施工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由任一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5)除了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中特别明确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的资料外,其他文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人章。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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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高新区**镇高新大道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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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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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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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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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9314 | 联系电话: | 134****1315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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