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度)已由**市****委员会****发改委发〔2024〕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街道、水江镇、中桥乡等24个乡镇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规模90900亩,其中人工造林2900亩,退化林修复76000亩,封山育林12000亩。涉及24个乡镇(街道)和1****良种场)。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0368.01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854,930.37元
2.4 招标范围:《**市**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4 年度)作业设计》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施工监理服务。具体包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的“三控两管一协调一履职”,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和安全生产履职等的监理。其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含变更、补充设计)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作业及其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的施工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建设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封山育林:封育期5年。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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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金佛大道239号林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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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路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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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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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昊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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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q.com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2523 | 联系电话: | 182****4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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