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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机关管理工作,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根据《****民政局****办公室****机关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勐永镇等6个乡镇婚姻登记点的批复》(耿政复〔2024〕230号)精神,
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24年12月5日起,撤销我县勐永镇、勐撒镇、**乡、四排山乡、芒洪乡、勐简乡6个乡镇婚姻登记点,并停止办理相关婚姻登记业务。
二、****管理中心和孟定镇婚姻登记点。
三、全县的婚姻登记业务****管理中心和孟定镇婚姻登记点承办。
****管理中心。主要承接受理耿马镇(含县**)、勐永镇、勐撒镇、**乡、芒洪民族乡、四排山乡、贺派乡、****社区的婚姻登记相关业务,并完成全省通办及边民通婚登记业务。登记地址及联系电话:****中心一楼(耿马县公园路),0883—****168。
(二)孟定镇婚姻登记点。主要承接受理孟定镇、勐简乡、****社区的婚姻登记相关业务,并完成全县通办业务。**边境经济**区一楼(孟定镇边城路),0883—****108。
(三)群众可以根据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前往相关婚姻登记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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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