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市九**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第三阶段)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市九**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第三阶段)的潜****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00秒(**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九**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第三阶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63,598.00元
采购包1(**市九**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第三阶段)):
采购包预算金额:7,063,59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063,598.00元
投标保证金: 7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1 | A****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市九**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一期第三阶段) | 1(项) | 否 |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监测采样点建设、标识牌设置、排污口口门改造、****填埋场路东坑溪企业入河排污口上游排口污水收集及生态沟渠建设、南洋镇梧溪村100吨人工湿地入河排污口前端人工湿地提升改造等内容编制实施方案设计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合同规定进行验收 | 7,063,598.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0天内。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注:选择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模板(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时间: 2024-11-29 至 2024-12-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4-12-20 09:0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新****社区华莲路53号J幢705室开标室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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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市菁城街道西环路26号
联系方式:0597-****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地址:****社区华莲路53号J幢(青创大厦)705-1室
联系方式:0597-****09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妮
电话:0597-****092
网址: zfcg.****.cn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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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