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石岐街道暗涵整治工程二标段(EPC总承包) | ||
| 澄清 |
**市石岐街道暗涵整治工程二标段(EPC总承包)
答疑及澄清文件
一、答疑部分
1、方基冲西侧人行道宽约2.5米,有现状燃气、电力等多种管线,外侧紧邻现状建筑,管道埋深1.94-3.95米,埋管空间不足,开挖埋管难以实施,是否全部采用涵内包管
答:暗涵部分段距离房屋最窄处距离约为1.5~3.5m,此段采用涵内包管;其余段暗涵边线距离房屋约4-12m,具备开挖空间。
2、后岗涌穿越多个老**老旧小区,建筑物密集且老旧房屋占比高,路面狭窄,管道埋深1.09-3.2米,存在较大不可控风险,开挖埋管难以实施,是否全部采用涵内包管
答:部分开挖埋管难以实施段采用涵内包管和顶拉管施工,其余段采用开挖施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工期要求: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6日,计算得出只有298日历天,请核实。
答:已核实,具体详见本文件澄清部分第1点。
4、请提供“**市石岐街道暗涵整治工程二标段(EPC总承包)概算”的软件版文件,以供参考。
答:本项目概算的软件版格式文件已上传至系统,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5、招标文件第40页9.2 履约担保9.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提交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建议修改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履约保函或者预付款保函能否直接****银行的固定版本
答:履约保函或者预付款保函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要求修改为
| 1.3.2 | 工期要求 |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8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工期违约责任:1、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或设计图纸,在无客观因素影响下,每逾期一天扣罚1%合同金额,追究延期产生的经济损失责任,并上报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2、因施工单位原因拖延施工工期,每一天扣罚0.1%合同金额,当拖延工期达到100天后,每一天扣罚0.2%合同金额,扣罚总额不超过20%合同金额。施工单位赔偿建设单位由于施工单位延期造成其他服务增加的服务费用及因延期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同时上报市建设工程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
2、本项目概算的软件版格式文件已随本答疑及澄清文件附件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