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国土-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发文日期:2024-11-2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1)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等身份证明材料;(2)申请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提交登记证照;其他组织按照《****办公厅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277 号)提供身份材料。(3)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境外委托的须认证或公证(原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变更证明材料(原件):(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2)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地名管理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3)房屋面积、界址状况发生变化的提交:属部分土地收回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收回决定书;改建、扩建引起房屋面积、界址变更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房屋灭失的,提交部分房屋灭失证明材料;其他面积、界址变更情形的,****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和地价缴纳凭证或证明;(4)用途发生变更的,提**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地价款缴纳凭证或证明;(5)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和出让的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地价款缴纳凭证或证明;(6)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房屋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交有权部门出具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7)房屋性质发生变化的,提交房管部门等有批准权部门出具的房屋性质变更批准文件、补缴价款的凭据;(8)属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的,提交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合同;(9)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三、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为 2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要求,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含缴税)→审核登簿缮证

六、办公地址
****不动产登记大厅:**市广信区七六路12****中心二楼;

七、办公时间
****不动产登记大厅:夏季办公时间:8:30-17:00,冬季办公时间:8:30-16:30。
八、办理机构
上****登记中心

节假日正常受理登记业务。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30
信息变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