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人民医院大楼出入口安检设备供货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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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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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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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资质要求 -
招标/采购内容 安检设备供货及安装 成交金额 暂未确定
招标单位 招标联系人/电话
-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中标单位 中标联系人/电话

中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楼出入口安****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市**区南****园区工业路18号-275

被投诉人1:****

地址:安**递铺镇天目中路699号

被投诉人2:******公司

地址:安**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省递铺镇祥和路

四、基本情况

****公司对****大楼出入口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不满的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1日收到,经审查,投诉书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本机关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已于2024年10月21日起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公司对****大楼出入口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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