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门大街与夹马营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12-02 09:56 至 2025-01-01 09:56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60296.41 | |||
| 工业活动历史 | 1980-2016年 | 活动历史 | 玻璃钢冷却塔及其制品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启明西路与夹马营路交叉口西南角 | |||
| 经度 | 112.488157 | 纬度 | 34.695197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2-01 至 2024-03-27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中汽建工****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娄静 | 单位联系电话 | 136****3079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中汽建工****公司 | ||||||
| 钻探单位名称 | ||||||
| ******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娄静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6****3079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市瀍****办事处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赵普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5****077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民族路30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门大街与夹马营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位于**市******办事处,地块**夹马营路,西至规划乐善街,南至规划广阜路,北至**门大街,地块中心点坐标:东经112.488157°,北纬34.695197°,地块面积60296.413 m2(约合90.455亩),该地块历史上大部分为北窑居民区,地块西北角部分区域(面积约1200m2),曾为******公司的用地,其中约170m2为该公司电焊车间,2023年初地块内原有建筑物已拆除。根据《瀍河区金家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采样布点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采样点的布设要求,采用系统网格布点法及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布设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3个;土壤调查采样深度为6.0m。本次调查共采集13个土壤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另在地块其他区域及洛****公司原址生产区域内共计布设12个快检点位。 土壤样品的检测指标为pH值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项基本项目,以及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指标为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苯乙烯等40项; 本次调查所有土壤样品中污染物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污染物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根据XRF检测结果,各点位各重金属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PID检测结果,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值均ND。 基于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调查工作,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