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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新厝镇关于申请审批****服务中心****社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新政〔2024〕1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镇区人居环境,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服务中心****社区)项目(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新厝镇。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将**保税****公司的产业公寓一期3-15号进行装修****服务中心,总面积229.6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改造,地面、门窗破除改造,消防提升改造,水电改造,安防监控、户外配电箱装饰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04.22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申请专项债(新厝镇乡村**及旅游基础建设项目)外,剩余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1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改革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