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字〔2024〕25号
关于《**市**区万达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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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关于《**市**区万达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市**区下溪街道,项目包括A区(地块二)和B区(地块四)2个相邻地块,其中A区(地块二)位于学育路东侧、桑园**侧,主要建设商业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10′22.97″,北纬28°27′45.55″;B区(地块四)位于稼轩东大道西侧、桑园**侧,****广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10′32.51″,北纬28°27′40.91″。
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区和临时堆土区组成,占地共计9.80hm2。其中主体工程区占地9.29hm2,由A区地块二(主要建设商业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占地面积4.70hm2,建筑密度27%,绿化率40%,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为134583.9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5583.31m2、地下建筑面积为39000.6m2,设住宅612户,机动车停车位782辆,包括高层、洋房、叠加、配套服务用房、地下车库等建筑设施)和B区地块四(****广场,占地面积4.59hm2,建筑密度41.5%,绿化率7%,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为132542.27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918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40742.27m2,设机动车停车位740辆,包括万达Mall南区、夜经济商业街区、创客空间等建筑设施。项目配套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道路硬化、绿化、智能化等工程)两个相邻地块组成;临时堆土区位于稼轩东大道西侧,占地0.51hm2(主体工程红线范围内0.18hm2临时堆土区占地未重复计列)。项目永久占地9.29hm2,临时占地0.51hm2。原始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本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为59.15万m3,其中挖方43.62万m3(含剥离表土1.73万m3),填方15.53万m3(含回填表土1.73万m3),本工程土石方经调配平衡后,无借方,产生余(弃)方28.09万m3,其中5.41万m3运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壶峤、大南、****水厂)项目综合利用,22.68万m3运往**市**区****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项****砂场制砂),不涉及弃渣场。
项目总投资为200992.3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7732.19万元,资金筹方式为建设单位自筹。本项目于2024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6月竣工,总工期24个月。本工****政府统一安排,
二、基本意见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与界定。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至同意至设计水平年(2026年)水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7%。
(四)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9.80hm2,防治责任单位为****。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2个防治分区,即主体工程区9.29hm2、临时堆土区0.51hm2。
(六)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估算为732.43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84万元。
三、基本要求
(一)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水利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4.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5.生产建设单位应对水土保持工程涉及的拦渣和斜坡防护措施的工程安全稳定进行定期监测。
6.每年3月底****水利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市(区)水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7.根据赣财税〔2022〕29号规定,****总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二)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如需要新设弃渣场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区水利局审批。
(三)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此复
附件:**市科信水利水电****公司关于报送《**市**区万达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函(饶科水咨函[2024]24号)
****水利局
2024年11月22日
《**市**区万达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
本项目位于**市**区下溪街道,项目包括A区(地块二)和B 区(地块四)2个相邻地块,其中A区(地块二)位于学育路东侧、桑园**侧,主要建设商业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10′22.97″,北纬28°27′45.55″;B区(地块四)位于稼轩东大道西侧、桑园**侧,****广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8°10′32.51″,北纬28°27′40.91″。
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区和临时堆土区组成,占地共计9.80hm2。其中主体工程区占地9.29hm2,由A区地块二(主要建设商业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占地面积4.70hm2)和B区地块四(****广场,占地面积4.59hm2)两个相邻地块组成;临时堆土区位于稼轩东大道西侧,占地0.51hm2(主体工程红线范围内0.18hm2临时堆土区占地未重复计列)。项目永久占地9.29hm2,临时占地0.51hm2。原始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主体工程占地面积9.29hm2,总建筑面积262536.18m2,主要由A区和B区两个相邻地块组成。A区(地块二)主要建设商业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等,占地面积为4.70hm2,建筑密度27%,绿化率40%,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为134583.9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5583.31m2,地下建筑面积为39000.6m2)设住宅612户,机动车停车位782辆,包括高层、洋房、叠加、配套服务用房、地下车库等建筑设施。B区(地块四)****广场(含零售商业、****酒店等设施),占地面积4.59hm2,建筑密度41.5%,绿化率7%,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为132542.27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918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40742.27m2),设机动车停车位740辆,包括万达Mall南区、夜经济商业街区、创客空间等建筑设施。项目配套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道路硬化、绿化、智能化等工程。
本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为59.15万m3,其中挖方43.62万m3(含剥离表土1.73万m3),填方15.53万m3(含回填表土1.73万m3),本工程土石方经调配平衡后,无借方,余方共计28.09万m3,其中5.41万m3运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壶峤、大南、****水厂)项目综合利用,22.68万m3运往**市**区****公司年产50万吨机制砂项****砂场制砂),不涉及弃渣场。
本工****政府统一安排,项目总投资为200992.3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7732.19万元,资金筹方式为建设单位自筹。本项目于2024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6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
根据《****政府关于**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赣府字第[2016]96号),本项目所在地**市**区属于**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及重要湿地等其他水土保持敏感区。根据《国务院关于**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5]160****政府《关于**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赣府字[2016]96号),项目所在地**市**区属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因此确定本工程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项目区地处南方红壤区,属浙赣低山丘陵人居环境维护保土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利侵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区处于**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2024年11月1日,**市科信水利水电****公司在建设单位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市**区万达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参加会议****水利局,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市****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以及3名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代表和专家察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编制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与审议,专家组建议通过技术评审。
经专家组讨论与审议,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基本符**土保持
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如下:
一、方案报告编制依据充分,编制阶段为初设阶段,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9.80hm2,防治责任单位为****。
三、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项目区属于**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至设计水平年(2026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项目选址选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本项目属于**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提出的执行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的措施。
(二)基本同意从该水土保持角度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表土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与界定。
五、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原地貌9.80hm2;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最大水土流失量为1664.48t,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量为1546.33t。
六、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一)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2个防治分区,即主体工程区、临时堆土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七、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2个防治分区,即主体工程区9.29hm2、临时堆土区0.51hm2。
(二)基本同意方案设计提出的表土剥离保护、排水、土地整治、绿化以及临时排水沉沙等措施。
八、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根据《水利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相关要求。
九、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方法和监测点位布设,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和历史影像相结合的方法。
十、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1、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
2、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估算为732.43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655.9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 223.29万元,植物措施费365.49万元,临时措施费62.69万元,独立费用51.9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费20.30万元),预备费21.1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84万元。
十一、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本技术审查意见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
评审专家组长(签字):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