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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11296A | 建设单位法人:钱海春 |
| 钱海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丁桥镇**村新能源产业园 |
| 年产480万KVAh新能源全密封铅蓄电池生产线前段工序及智能设备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43-C3843-铅蓄电池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丁桥镇**村新能源产业园现有厂区内 |
| 经度:117.84417 纬度: 30.7626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2-16 |
| 池环函〔202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19-12-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200 |
| 38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11296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811MA2RQXCDX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2MULL483 | 竣工时间:2022-06-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2-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2-11-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21010rCfbz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全厂新增生产能力约320万KVAh/a,形成约800万KVAh/a总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全厂新增生产能力约320万KVAh/a,形成约800万KVAh/a总生产规模。规模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电池生产工艺: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电池生产工艺包括极板生产与电池组装;极板生产工艺主要包括铅粉制造、铸板、和膏涂板、固化干燥、分刷片等几个工序;电池组装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包片、装配,装配包括槽盖密封、焊线片、极柱密封、气密性检查等几个工序; 管式牵引铅酸蓄电池生产工艺:铅粉制造、铸板、套排管(正板)、真空和膏涂板、固化干燥、分刷片、包片、装配; 通信储能电池生产工艺:铅粉制造、铸板、真空和膏、涂板、固化干燥、分刷片、组装; 废铅泥的原子经济法回收工艺:称重-搅拌-压滤-球磨; 项目废酸回收过滤系统:废酸过滤系统经真空纳米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改建后全厂共计43根排气筒,其中包括25根铅烟铅尘排气筒,1根生物质蒸汽锅炉排气筒,2根连铸连轧熔铅段天然气燃烧器排气筒,14根硫酸雾排气筒,1根隔板纸生产天然气燃烧废气+硫酸雾排气筒。 清污分流,项目含铅废水与其它废水实现分质处理;生产车间建有车间废水收集沉淀池,厂区西侧201车间、202车间、203车间、204车间废水以洗浴洗衣废水通过车间废水收集沉淀池经防腐防渗的密封****处理站,厂区东侧其他车间废水通过废水收集池收集后引入入厂区东侧的“多级沉淀+中和”预处理系统进行预处理后,经防腐防渗的密封****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经“原水池+隔油滤网+三级沉淀池+二级MTR-A曝气反应池+三级MTR-B搅拌反应桶+PAM絮凝桶+斜板沉淀池+砂滤罐+回用+污泥处理系统”,处理尾水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地面设备清洗、废气处理等工段,其余废水排入厂区总排口DW002,经污水管网,排入**河;****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t/h。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格栅+调节池+A/O反应+沉淀池”系统,处理达标经厂区废水总排放口DW002排放,经污水管网,排入**河;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20t/h。 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施采取消声、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袋装或桶装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般固废:共2间;一间位于103车间南侧铅零件生产车间北侧面积为100m2,一间位于锅炉房南侧面积为100m2;危险废物:共6间;一间位于101车间南侧面积为50m2;一间位于103车间北侧面积为50m2;一间位于锅炉房南侧面积为700m2,一间位于105车间西侧面积为50m2,两间位于201车间内面积均为85m2,定期委托****进行处置。 风险防范措施:6座硫酸贮罐区,彩钢瓦屋顶,四周建有围堰,并张贴相关说明标识;应急事故池共2座,一座位于厂区东侧容积约为400m3,****处理站容积约为960m3;****处理站南侧建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共计2个,容积分别为1500m3和1000m3,雨水总排口1处切换阀;厂内已设有室外消防栓和应急水源,水压、水量能满足消防要求;室内设置灭火器、消防栓和应急灯;生产区域储罐区周围设有地沟,地沟均与事故池相连,设置手动切换阀门;应急预案及时更新。 地下水及土壤防范措施:根据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可能泄漏物质的性质将污染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有危废暂存库、储罐区、车间废水收集沉淀池、****处理站、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生产车间和膏区、配酸区、加酸区、充电区以及清洗区等,一般防渗区有生产车间内其他区域、仓库;3处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监测计划。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改建后全厂共计42根排气筒,其中包括24根铅烟铅尘排气筒,1根生物质蒸汽锅炉排气筒,2根连铸连轧熔铅段天然气燃烧器排气筒,14根硫酸雾排气筒,1根隔板纸生产天然气燃烧废气+硫酸雾排气筒;实际建设内容:101车间铸板铅烟经2套二级水喷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4);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两套处理装置距离较近且排放同种污染物合并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4。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噪声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与环评一致。 风险防范措施:与环评一致。 地下水及土壤防范措施:与环评一致。 |
| 以上变化并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及排放量,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判定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和总量控制要求。(1)依据《报告书》的分析和建议,项目建成后以厂界设置500米环境防护距离;公司应关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变化,****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2)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污染物中烟(粉)尘排放量不得超过1.223t/a,SO2排放量不得超过15.712t/a,NOx排放量不得超过30.332t/a(新增4.012t/a),铅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不得超过0.530t/a;废水污染物中COD不得超过4.414t/a(新增1.888t/a),NH3-N不得超过1.799t/a(新增0.886t/a),重金属铅不得****保护厅皖环函〔2013〕308号文下达的控制要求。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前应及时告知我局和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设置5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无变化;****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通过本次验收监测数据核算,废气污染物中烟(粉)尘、SO2、NOx、铅及其化合物排放量,废水污染物中COD、NH3-N、重金属铅满足审批总量控制要求。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正在试生产,正式投入生产前正在积极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通过验收后**式投入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4 | 0 | 0 | 0 | 24 | 24 | |
| 0 | 4.32 | 4.414 | 0 | 0 | 4.32 | 4.32 | |
| 0 | 1.195 | 1.799 | 0 | 0 | 1.195 | 1.19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24 | 0.042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2.542 | 15.712 | 0 | 0 | 2.542 | 2.542 | / |
| 0 | 6.061 | 30.332 | 0 | 0 | 6.061 | 6.061 | / |
| 0 | 1.216 | 1.223 | 0 | 0 | 1.216 | 1.21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95 | 0 | 0 | 0 | 0.095 | 0.095 | / |
| 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20t/h; 除201车间**连铸连轧连涂连分生产线以及202车间**充电水槽、203车间**隔板纸生产线**废气治理措施以外,其他废气治理措施依托现有; 依托现有固废暂存措施;一般固废:共2间;一间位于103车间南侧铅零件生产车间北侧面积为100m2,一间位于锅炉房南侧面积为100m2;危险废物:共6间;一间位于101车间南侧面积为50m2;一间位于103车间北侧面积为50m2;一间位于锅炉房南侧面积为700m2,一间位于105车间西侧面积为50m2,两间位于201车间内面积均为85m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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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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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20t/h; 除201车间**连铸连轧连涂连分生产线以及202车间**充电水槽、203车间**隔板纸生产线**废气治理措施以外,其他废气治理措施依托现有; 依托现有固废暂存措施;一般固废:共2间;一间位于103车间南侧铅零件生产车间北侧面积为100m2,一间位于锅炉房南侧面积为100m2;危险废物:共6间;一间位于101车间南侧面积为50m2;一间位于103车间北侧面积为50m2;一间位于锅炉房南侧面积为700m2,一间位于105车间西侧面积为50m2,两间位于201车间内面积均为85m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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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20t/h; 除201车间**连铸连轧连涂连分生产线以及202车间**充电水槽、203车间**隔板纸生产线**废气治理措施以外,其他废气治理措施依托现有; 依托现有固废暂存措施;一般固废:共2间;一间位于103车间南侧铅零件生产车间北侧面积为100m2,一间位于锅炉房南侧面积为100m2;危险废物:共6间;一间位于101车间南侧面积为50m2;一间位于103车间北侧面积为50m2;一间位于锅炉房南侧面积为700m2,一间位于105车间西侧面积为50m2,两间位于201车间内面积均为85m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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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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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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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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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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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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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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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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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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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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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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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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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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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