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部《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委员会申请使用**县圩**支沟村境内地块,用于建设圩**支沟村厂房建设项目。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拟将15094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权拨用给******委员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3日。
如有异议者,可与****联系,联系电话:0518-****77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