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污水厂扩建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厂区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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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扩建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厂区扩建工程的答疑文件(一)

招标编号: ****

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如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信用得分以牵头人为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其他成员提供的业绩不得分。该平台2024年10月9****处理厂并未对提供业绩的联合体成员身份提出强制性要求,短期内招标的两个同类型项目,涉及重大招标评标规则变更,是否有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支持决策依据是什么标书代写

答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本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故要求牵头人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要求企业得分及项目负责人得分以市政二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投标人(即牵头人)为准和由市政二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投标人(即牵头人)提供类似业绩。本项目招标人依据上述条款并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以上需求与本项目资质要求、施工内容及要求相匹配,未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问2:招标文件第三章类似工程业绩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投标项目负责人信用得分以牵头人为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其他成员提供的业绩不得分。本规定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请在答疑文件予以取消。

答2:同答1.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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