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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厅、****民政局有关通知精神,我局对2023年6月30日(含)前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进行年度检查,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附件:1、下载2023年度区级社会团体年检结论(137家).docx
2、下载2023年度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131家).docx
3、下载未按规定参加2023年度年检(年报)的区级社会组织名单(66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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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