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2024年秋季社会实践活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 项目名称:****2024年秋季社会实践活动服务 |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3家供应商: 1.**市****公司(34790元); 2.**市博思****公司(34850元); 3.****(34580元)。 |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本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根据低价者得的原则,中标供应商为****,中标金额为34580元。 |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 项目成交金额:¥ 34580元 | |
| 服务内容和要求: 1.服务人数预计210人。 2.根据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负责选择适合我校学生实践的场所。 3.负责安排人员组织实践活动中安排的各项目。 4.负责出行人员的意外保险、交通、门票、午餐等费用。 5.负责出行过程及往返人员的安全保障,提供应急医疗箱。 6.负责提供全程拍照。 7.负责提供出行过程的横幅、饮用水、遮阳帽等物资。 |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地址:**市**区公明街道振明路建设南一巷18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55-****8042 电子邮箱:****@163.com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日 | |
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