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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处理农牧废弃物60万吨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胡村镇孟高村东南900m处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年处理农牧废弃物60万吨,利用生物技术高效化、生态化,工厂化处理农牧废弃物,年生产粉状有机肥20万吨和颗粒有机肥5万吨。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主任 136****657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