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碧桂园天麓湾项目(碧桂园天麓湾五期77幢装修项目)EPC总承包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县碧桂园天麓湾项目(碧桂园天麓湾五期77幢装修项目)EPC总承包答疑内容公布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三章2.2.2(1)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设计方案,而招标挂网文件未见本项目相关设计资料,无设计基础资料则无法进行方案设计。
答: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上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参照。
问题二:问: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的社保在投标人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的,是否满足本次投标要求
答:不满足。
问题三:根据******委员会2024年10月22日成文2024年10月28日发布的《******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411/t****1107_****9334.html)中“四、监督管理:(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及有关规定开展动态监督检查。市外企业承揽业务所在区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企业入渝后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企业在本辖区承揽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205/t****0524_****5893.html)中“第五章 动态监管检查结果处理:第十六条 对于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对本市企业,屏蔽受检资质信息,不得申请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受检资质。对市外入渝企业,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注销入渝信息,且不得在本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与整改和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无关的事项。”以及渝建管〔2024〕160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409/t****0903_****6270.html)、渝建管〔2023〕131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306/t****0628_****3315.html)、渝建管〔2023〕212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310/t****1007_****0715.html)、渝建管〔2023〕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301/t****0120_****0637.html)等等,非常明确“未入渝报送或者屏蔽入渝报送或者注销入渝报送的市外企业就是******委员会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根据**市****管理局《**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假如提供“虚假不实承诺”参与了投标又不是前三名,评标专家、业主、监督又没及时发现,又该怎么处理呢尊敬的业主请问你们又认为哪些情况属于“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标书代写
答:若投标人出现弄虚作假和存在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的情形,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现对**县碧桂园天麓湾项目(碧桂园天麓湾五期77幢装修项目)EPC总承包补遗内容公布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3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中的“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912.84万元(其中:设计费28.8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884万元)”修改为:“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金额:2938万元(其中:设计费5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884万元)”。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项第2.1条设计费中的“设计费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 2884.00 万元×固定费率报价”修改为:“设计费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暂定工程量10000.00平米×固定单价报价”。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项第3条最高限价中的“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8400.00元”修改为:“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0000.00元”。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项第3.1条设计费最高限价中的“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1.00%,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288400.00元”修改为:“固定单价最高限价为54元/平方米,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540000.00元”。
5、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函中“(1)设计费:投标设计费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投标设计费固定费率为 % ;”修改为:“(1)设计费:投标设计费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投标设计费单价为 (单位:元/平方米 );”。
三、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随本次答疑补遗一同上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参照。
四、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