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改造项目(2024年华舍街道坂湖景园)更正补充公告二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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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改造项目(2024年华舍街道坂湖景园)

更正补充公告二

一、招标编号:****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三、原公告相关网址:http://www.****.cn/art/2024/11/13/art_****095_****6991.html

更正补充公告一网址:http://www.****.cn/art/2024/11/26/art_****098_****8514.html

四、更正补充内容:

1、本项目标底报价书及编制说明中明确“不参与竞争”报价:58837元(审定价);

2、本项目标底编制说明中第(三)费用计取中第1点、工程费用执行《**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中相应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相关规定及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按一般计税法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按市政道路排水、水电安装工程、单独绿化工程一般计税中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非市区工程中限计取,其余施工组织措施费不考虑;规费按规定计取,税金按增值税9%计取;请投标单位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修改为:1、工程费用执行《**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中相应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相关规定及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按一般计税法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按市政道路排水、水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一般计税中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非市区工程中限计取,其余施工组织措施费不考虑;规费按规定计取,税金按增值税9%计取;请投标单位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3、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05日09:30调整为2024年12月10日09:30。标书代写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4年12月05日09:30调整为2024年12月10日09:30。标书代写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05日09:30调整为2024年12月10日09:30。标书代写

6、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华舍街道

邮编:312000

联系人:施工

电话:0575-****8095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胜利东路元城大厦1602室

邮编:312000

联系人:邵淑垚

电话:0575-****9588

传真: /

附件:更正补充公告.pdf附件:上传-标底-华舍-坂湖景园(12.2调整).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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