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11202410110020104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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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12-02 15:4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资金现金
150,000元 人民币
7,565,215.3元 人民币
CQJPSZDJ2019[JS]
**市**区石马镇小镇“焕新”建设工程(二期)

土建部分(第二次)答疑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市**区石马镇小镇“焕新”建设工程(二期)土建部分(第二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通知如下:

一、质疑内容及回复

质疑一:招标文件第11页,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2.3项目经理的其他承诺:

5.2.3 项目经理的其它承诺要求: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投标人承诺内容不符或投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第214页,(六)承诺里面项目经理的其他承诺2.3如下:

2.3 ****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 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提示:7~30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 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 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公司****公司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公司的投标保证金。

项目经理的其他承诺两者内容前后不一致,请明确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是在 14 日内,还是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提示:7~30 日]内,请明确以哪一个承诺为准。

答疑一: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二:根据******委员会2024年10月22日成文2024年10月28日发布的《******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411/t****1107_****9334.html)中“四、监督管理:(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及有关规定开展动态监督检查。市外企业承揽业务所在区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企业入渝后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企业在本辖区承揽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205/t****0524_****5893.html)中“第五章 动态监管检查结果处理:第十六条 对于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对本市企业,屏蔽受检资质信息,不得申请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受检资质。对市外入渝企业,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注销入渝信息,且不得在本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与整改和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无关的事项。”以及渝建管〔2024〕160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409/t****0903_****6270.html)、渝建管〔2023〕131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306/t****0628_****3315.html)、渝建管〔2023〕212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310/t****1007_****0715.html)、渝建管〔2023〕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301/t****0120_****0637.html)等等,非常明确“未入渝报送或者屏蔽入渝报送或者注销入渝报送的市外企业就是******委员会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根据**市****管理局《**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尊敬的业主请问你们又认为哪些情况属于“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答疑二: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质疑三:第一次上传的清单是空的,开标时间弄错,不知道是因为业务能力不行还是为私牟利故意为之,现在不得而知。但这么业余不负责的代理机构为什么****公司能不能换家正规的代理机构起码的停业整顿,员工重新培训都不需要吗是招投标没有法律,还是你们可以凌驾于法律至上

答疑三:公司已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处罚,现已及时整改纠正,并加强招标投标培训学习管理。

注: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文件为准。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答疑通知文件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0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02
信息变更
500111202410110020104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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