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盛进等户:
****中心送来《****征收中心关于****工程(**段)旧州镇花拉屋安置点赖盛进等户回**置地办理国有划拨手续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政府批准(灵政函〔2023〕241****政府、****工程(**段)征地****领导小组、****中心确认的安置户名单、具体地块的规划总平面图,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工程(**段)旧州镇花拉屋安置点、面积共800.0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们用于安置就业,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经济适用住房)。
二、宗地划拨需缴纳土地划拨价款3.0312万元(其中属农户应得安置用地部分774.74平方米无需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属购买安置用地部分25.26平方米按灵政办发〔2023〕3号文件规定的1200元/平方米收取土地划拨价款)。
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以《西部陆海新通道(**)**搬**置专项工程花拉屋安置点建设规划总平面图》核定为准。
四、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
五、请凭本批复及其他相关材料及时到县不动产登记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附件:赖盛进等户安置就业用地明细表
****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赖盛进等户安置就业用地明细表
坐落:****工程(**段)旧州镇花拉屋安置点
| 序号 |
村委队别 |
权属人 |
安置编号 |
安置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 1 |
旧州镇 张高村 |
赖盛进 黄琼珍 |
5#-3 |
150.00 |
****政府购买20.05平方米,需缴纳土地划拨价款24060元。 |
| 2 |
旧州镇 张高村 |
周开洋 |
2#-4 |
50.00 |
|
| 3 |
旧州镇 张高村 |
赖伍昌 |
1#-1 |
150.00 |
|
| 4 |
旧州镇 张高村 |
赖盛葱 |
5#-2 |
150.00 |
|
| 5 |
旧州镇 张高村 |
赖盛营 |
1#-3 |
150.00 |
|
| 6 |
旧州镇 张高村 |
赖盛荣 |
1#-4 |
150.00 |
****政府购买5.21平方米,需缴纳土地划拨价款6252元。 |
| 合计 |
800.00 |
共向政府购买25.26平方米,需缴纳土地划拨价款3031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