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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嘉科高〔2019〕82号)有关规定,市科技局对14家建设责任期满、28家建设责任****实验室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经材料初审、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现将考核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2月3日至12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处 张丽强 电话:0573-****9813 联系地址:**市**区祝家港路中南大厦8楼 邮政编码:314001;传真:0573-****9810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12388 附件:1.2024****实验室建设责任期满考核结果.docx 2. 2024****实验室建设责任期满后绩效评价结果.docx **** 202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