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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大碧头道路改造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予以颁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将该证书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碧头道路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建设依据:本项目已由******发展改革局在**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成功,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拟选位置:**县黄**镇。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拟总用地面积1.0408公顷,其中:农用地1.0408公顷(含其他草地0.245公顷、灌木林地0.015公顷、乔木林地0.7715公顷、其他林地0.0093公顷,不占耕地)。
拟建设规模:拟建设二级道路,路基宽度为8.5m,改路长632.6m,最大纵坡为5.9%。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登记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书)
******局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