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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中指出:“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时间;
(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年产3万吨腐竹生产加工项目于2024年8月19日竣工,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环保设施的调试时间:
调试期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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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