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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等13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利教发〔2023〕5号)精神,在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实地查验、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确定:****基地等8个申报单位拟****小学****基地(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教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18-****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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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