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发改〔2024〕45号
****改革局
关于天****基地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报来的《关于给予天****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天林报〔2024〕93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已收悉。根据******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同意建设天****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天****基地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地点:**县驮堪乡爱权村。
六、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产业配套路7.22千米、蓄水池3个、灌溉供水管18272米、低压供电线路1160米,以及466690****基地坡面土地梯田带开挖备耕。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估算637.7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540.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0.06万元,预备费为47.2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自治区财政乡村**补助资金**本级财政资金。
八、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
九、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环境保护、安全卫生措施。
十、工程招投标。本批复附《招投标核准意见表》一份,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尽快完善相关材料及开展下阶段工作,按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审批和许可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天****基地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印发 |
附件:
天****基地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设备 | |||||||
| 其他 | |||||||
| 审批 部门 核准 意见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2024年11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