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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玛湖油田玛湖37井区(玛湖133井、玛湖128井)三工河组油藏滚动开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玛湖油田玛湖37井区(玛湖133井、玛湖128井)三工河组油藏滚动开发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联系人:冯工 09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