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现对本项目项目名称:**市粮食产能提升项目,项目编号:****,作出澄清如下:
第2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0.8条其他“1、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是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的,以相关文件说明为准。投标文件中无证明将做废标处理。”现变更为:“1、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是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的,以相关文件说明为准;或提供由本单位自行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投标文件中无证明或无承诺将做废标处理。”其他内容不作修改。标书代写
各潜在投标人请关注**地区公共**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更正公告及本次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此更正公告及澄清文件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默认,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