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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受****的委托就其****湖区华塘镇等3个乡镇吴山村等1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附表3-7(2):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二)
| 类似项目经验(0~40分) |
满足招标文件的计0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 分,最多增加二个类似业绩。 |
澄清为:
| 类似项目经验(0~40分) |
满足招标文件的计0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20分,最多增加二个类似业绩。 |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以及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行政监督部门:****农业农村局 电话: 0735-****161
(1)招 标 人:****
地 址:****湖区国庆南路410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153****3399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酒店22楼2209室
项目负责人:伍慧丽
电 话:0735-****079、183****1728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 文档附件: |
| ****湖区华塘镇等3个乡镇吴山村等1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二标段变更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