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务审计和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入围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1号 |
| 【信息时间:2024-12-3】 |
| 受****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财务审计和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入围项目实施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财务审计和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入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9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第二包“项目需求书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内容更正为: 对****事业单位单项投资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对****事业单位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财务竣工结算审计;****事业单位已完成自主审计的建设项目进行抽查复审。建设项目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4年12月3 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郭晓刚、杨光、鲁志强 (二)联系电话:022-****8176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市**区光华路4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毅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161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传真号:022-****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标书代写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 2024年12月3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财务审计和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入围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政府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8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