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山东-临沂-兰山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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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03

项目名称 **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经开区戈九路以东,龙盛路以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6666.6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史庆德
联系人 李俊娴 联系电话 156****5202
项目投资(万元) 50000 环保投资(万元) 2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占地190亩,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 1、**2栋标准化厂房、1栋3****中心; 2、**给水管网1公里、10kV电缆0.3公里、排水管2公里、热力管网1公里、燃气管网1公里; 3、项目收益来源为厂房出租、广告位出租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加工工艺环保措施,保证废气达标排放
其他措施:
对弃土表面洒水处理,防止扬尘。定期运走弃土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统一建设废弃物垃圾站,并按废弃物可回收再利用和不可回收再利用分别存放,集中处理,每日清运,最终纳入环卫垃圾消纳系统,统一处理,可满足本项目生活废弃物处理的需要。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限制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在夜间或居民活动高峰期不进行产生大噪音的施工操作。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尽量选择低噪音的产品。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应严格控制作业宽度,尽量减少影响面积,把破坏程度降至最低。 施工结束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临时设施和道路将全面拆除和封闭,应根据各处原有植被状况和植物立地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及时恢复。 植草种类应选择与周围环境相适应的当地常见植物,然后实现自然恢复。
承诺:**** 史庆德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史庆德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7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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