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泉眼镇已征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开发区管****征收办公室203室
成交金额:544,822.00元
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集团****公司
供应商地址:**县工业集中区
成交金额:753,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泉眼镇已征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 一标段:2016年棚改项目、土地储备20号地块(万达项目),土地储备2号地块(金融专科项目),西马社地块项目,土地储备16号地块(中孚项目),流沙村土地增减挂项目约106户房屋拆除后产生的建****处理厂(经开)及建筑垃圾的倾卸处置工作(其中约48****管委会进一步确认后方可实施)。 二标段:2016年棚改项目双山村约145户房屋拆除后产生的建****处理厂(经开)及建筑垃圾的倾卸处置工作(其中约120****管委会进一步确认后方可实施)。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服务时间:2年(在预算资金保障的情况下,合同按年续约)。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关键,李显生,郭紫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考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费率标准,****委员会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一标段:8,100.00元;二标段:11,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长吉南线18公里处,****政府
联系方式:刘硕0431-****8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大路1999号**假日综合楼2503室
联系方式:所丽娜 136****1232(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所丽娜
电 话:136****1232(办公电话)
4.监督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政府****办公室
电 话:孙韵文 0431-****2115
1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