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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资管******服务区超市供货商入围招标项目(2025年-2027年)第(1)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根据中交资管******服务区超市供货商入围招标项目(2025年-2027年)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和说明,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条投标人资格条件“2.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资金垫付能力。”修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其他组织(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资金垫付能力。”“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至少有3个****服务区超市供货业绩(执行期超过一年(含)的供应框架,或单个合同额不少于30万元的供货业绩)。”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服务区超市供货业绩,且合同额不少于45万元(或执行期超过一年(含)的供应框架协议)。 标书代写各投标人在收到本补疑书后,应在2024年12月4日17:30点前以邮件形式(格式见附件1)向招标人予以确认收到本补疑书,未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补疑书。
附件1:回函格式
招标人:******区域管理总部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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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资管******服务区超市供货商入围招标项目(2025年-2027年)第(1)号补遗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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