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智能制造人才培养基地教学生活配套设施采购项目(GXZC2024-G1-005947-CGZX)质疑答复书 桂政采函〔2024〕336号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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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采函〔2024〕336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重****公司

地 址:**两江新区**林街道楠竹路8号附11号(自主承诺)

法定代表人:万超林

本中心于2024年11月25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基地教学生活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共4项: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分标1:本项目主要采购标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产品须由中小企业制造”,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1、价格分”中不应当再对中小企业执行价格扣除的政策;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设计方案,但采购文件未公布产品安装地点的平面图和立体图,又未允许供应商现场勘查,排斥潜在供应商;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2)生产能力分”中存在描述前后不一致;“(2)生产能力分”中要求提供与本项目货物生产相关的生产设备(同等功能的设备)证明材料、生产场地证明材料,该评审因素属于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施差别待遇歧视待遇。质疑人请求修改质疑事项有关采购文件内容。标书代写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1成立、质疑事项3部分成立;质疑事项2、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财政厅投诉。****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2024年12月3日

抄送:****政府****管理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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