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致: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寮步镇刘屋冚滨河绿道人行道便民工程已由****水务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投资,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寮步镇刘屋冚滨河绿道人行道便民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寮步镇刘屋冚村。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寮步镇刘屋冚滨河绿道人行道便民工程,总投资约21.50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214,855.15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214,855.15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7,896.76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6,589.07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市致新****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分局。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集团****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寮步镇刘屋冚滨河绿道人行道便民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挖一般土方、路床(槽)整形、水泥混凝土层、景观路缘石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2月10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1资质要求: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3.2.4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3.2如企业在****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市公共**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1 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在**市**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或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应保证退回时图纸完好,无缺失或损坏】。
4.3投标人需凭以下资料投标报名:
4.3.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上述资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11月29日10时00分,地点:**市**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会议室。投标会时间:2024 年11月29日10时00分,地点:**市**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会议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市寮步镇刘屋冚村公开栏及****官网(http://www.****.com/)发布。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7.2.1 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其他: /
7.2.2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标书代写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0769-****0863;
地址:**市寮步镇刘屋冚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8.2 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寮步镇刘屋冚村 地 址:**市**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李汉文
电 话:0769-****0863 电 话:0769-****403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 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