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市区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屋(亭)提升改造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3 09:00:00,更正为:2024-12-19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2-13 09:00:00,更正为:2024-12-19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省**市**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交易中心第五交易厅,更正为:**省**市**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标书代写
事项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商务项(F3×A3)——商务评审4”中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或所投厨余智能回收箱、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产品的制造商被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名单的得1.0分,注:本项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所投所有货物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上门质保期壹年,在此基础上,投标人承诺**免费上门质保期每增加半年得1.0分,本项满分2.0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承诺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事项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商务项(F3×A3)——商务评审6”中“投标人(或其上级机构)或所投投厨余智能回收箱、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企业的,满足得1.0分。须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的认定公告链接及公告文件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此项评审内容删除。
事项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商务项(F3×A3)——商务评审7”修改为:商务评审6”。
事项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商务项(F3×A3)——商务评审8”修改为:商务评审7”。
事项五: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中“截止时间:2024-12-13 09:00:00(**时间)地点:**省**市**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交易中心第五交易厅”修改为“截止时间:2024-12-19 09:00:00(**时间)地点:**省**市**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3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东新五路梅林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98-****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虬江街道迎宾大道9****科技园31号楼2单元2层
联系方式:0598-****6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赖璟婷
电话:188****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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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