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竞价方的资格要求
1.竞价人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应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应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主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所承租项目的条件要求和经营管理经验(提供书面声明);
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络查询截图),自然人需提供个人征信证明。
5.财务状况良好,竞价方未曾有拖欠租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律诉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记录为准);
6.竞价方因己方原因与项目单位产生重大经济纠纷或案件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价活动(提供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竞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等媒介上发布。
(三)、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标书代写
竞价方须文件规定时间内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传资质文件,在通过审核后,并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获得参与竞价的资格。
(四)、重要提示
1.竞价方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竞价文件全部内容,填报内容不真实,提供虚假资料的,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竞价文件内容或竞价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价方自行联系踏勘,一旦报价则自动承诺对面积无异议,接受租赁标的现状等各项条件;成交以后不再进行测绘,所报价格不得更改。将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项目设置了最低成交价(等于底价),若竞价场次结束后最高出价未达到最低成交价,该场次将按照流拍处理;
4.竞价方在获取成交资格10日内,与招租方先进行合同草案的签署,合同草案经招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后,再签署正式合同。
(五)、业务咨询
对竞价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方或咨询服务机构。
招 租 方:****
地 址:**市**区新南路103号
联 系 人:曾女士
联系方式:152****3073
咨询服务机构:****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173****0830
(六)业务监督
投诉部门:纪检工作部
联系人:柳赓达
联系方式:010-****3617
投诉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