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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链接:
| **仓库叉车采购(二次) | 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仓库叉车采购(二次) | |
| **** | 工程类型货物 | |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 否 | 是否场外工程||
| 公告性质 | 公开公告 | |
| 2024-12-03 20: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4-12-16 14:30:00 | |
| 2024-12-09 17:00: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4-12-11 18:00:00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 **** | 建设单位经办人高芸芳 |
| 传真 | |
| 188****1167 | 电子邮箱|
| **市**区福虹路9****广场A座13楼 | 招标代理机构**** |
| 陈嘉琪、吴俞辉 | 办公电脑
| **仓库叉车采购(二次) | 标段编号241KA****658/01-01A | |
| 2024-12-16 14:30:00 | 招标部分估计(元)||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票决定标 | |
| 否 | 投标保证金(元)20000.00 | |
|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需采购4台电动叉车用于粮食出入库装卸作业。 | ||
|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需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具有合法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违法分包和转包。 5、招标人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是在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投标人排位未在前1/2人数(含与其中投标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投标人)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