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项目(四次)变更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ZC(2024)XJ 0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JCZC(2024)XJ 04号:****公务用车购置项目(四次)询价采购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03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1.****政府采购网站管理子系统,信息管理“公告发布”项目名称: “****公务用车购置项目(四次)”中,询价采购文件售价“¥250000”修改为“0”; 2.询价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P13对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三日内一次性缴纳。”修改为“无”;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无违约情形,三年质保期到期且设备无问题后一次性给予无息返还,但中标方中途违约和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的时间20天以上,该履约保证金将不退回,合同也随之解除。”修改为“无”。P20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的5%计算。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三日内一次性缴纳。项目验收合格后,无违约情形,三年质保期到期且设备无问题后一次性给予无息返还,但中标方中途违约和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的时间20天以上,该履约保证金将不退回,合同也随之解除。”修改为“无”。 3.询价文件“第四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P30 删除五、付款方式第3点“3.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要求乙方给以提供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履约期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12-03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详见询价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勐烈大街98号

联系方式:135****3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勐烈大街98号(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0879-****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刀清清

电 话:0879-****778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03
信息变更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项目(四次)变更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