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县挂[2024]12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 |
土地 |
土地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价 |
||
| 容积率 |
建筑 |
绿地率 |
||||||||
| **** |
陈师街道清涟大道北侧、涟西二干渠西侧 |
4413.96 |
商业/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容积率≤0.50 |
建筑密度≤40% |
绿化率≤20% |
40 |
895 |
895万元 |
10万元或其整倍数 |
[其他需要说明的公告事项]
1.本期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 号)、《******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 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2.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出让文件,了解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挂牌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对于不符合挂牌公告和挂牌文件中相关条件的竞得人,出让人有权不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开发企业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竞得人在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要求,如发现地下文物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应及时向文物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履行责任、义务,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风险。
二、竞买资格:(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设有竞买人条件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竞得人即为经营主体,因地块开发经营需要和属地纳税要求,土地竞得人如为地块所属辖区外注册企业,需在地块所属辖区****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公司与竞得人投资主体不变或由土地竞得人控股。 (2)竞买资金要求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在竞得资格审查时,需提交购地资金为合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3)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政府、发改委、住建、规划、环保等主管部门规定土地使用条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情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24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市自然**网上交易平台(https://www.****.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起至 2024年12月31日 17时00分登录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17时00分。标书代写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平台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编号:****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31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31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1月02日 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2、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期限前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土地交接手续,并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视为出让人已履行了交付土地的义务。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610室
联系电话:0517-****0235、0517-****0219
联系人:陈先生
开户单位:****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