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5年医疗服务项目 价格成本测算的比选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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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5年新开展和部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开展成本测算,现诚邀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测算项目 三、项目内容:实施**市2025年新开展和部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约75项)成本测算。 四、项目预算:单个项目成本测算最高限价为800元,年度总费用控制在6万元以内。 五、资质条件 第三方机构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一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列为失信企业名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比选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至2024年12月13日18:00时截止。 2.报名地点:**市**区酒都路中段59****保障局210办公室,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831-****107。 3.报名方式:本次比选采用现场报名和提交材料的方式,不接受邮寄材料。比选材料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恕不接收。 4.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二)所需材料(须提交并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比选方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参与比选报价表; 5.比选方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情况、既往业绩及履约服务等情况。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承诺书)以及未被列为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1.所有比选材料均须比选单位加盖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2.所需提供比选材料一式三份,统一装订,逐页编码、密封,并在封皮上写明:比选单位名称(应写全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相关资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3.参加比选的单位不少于3家时方可进行比选。 4.中标后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七、比选评审 评审以评审组人员综合评分为依据,当场宣布结果,现场确定中标方。综合评分明细如下:
八、公示 ****将通过门户网站将比选确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其签订委托协议。 九、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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