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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联络线(上三高速公路东延段)声屏障工程
第SPZ01标段施工
招 标 文 件
第2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鉴此,发布第2号补遗书(共 2 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市公共**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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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联络线(上三高速公路东延段)声屏障工程第SPZ01标段施工
招 标 文 件
第2号补遗书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1、问:第1号补遗书中网页上发布内容与系统中的补遗书内容不一致,以哪一份为准
答:以网页版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后附第1号补遗书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