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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荔湖供水管道建设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2年2月21日完成了**市**区荔湖供水管道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对**市**区荔湖供水管道建设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丁龙翔
电话:139****0806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022年2月22日
**市**区荔湖供水管道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