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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在**市**县主****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竹马河支路排洪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经参会各方质询、讨论,最终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公司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公示材料: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伍国军/159****2599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市**县回隆镇竹**
附件:1.****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竹马河支路排洪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3.****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竹马河支路排洪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