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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市**区东龙镇、**街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请示(**自然资报〔2024〕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东龙镇、**街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确认为农用地62.4690亩,其中耕地49.3304亩(水田0.9662亩,旱地48.3642亩),耕地平均等级为8.96等;其他农用地13.1386亩(果园0.2216亩,乔木林地9.2270亩,灌木林地3.0439亩,其他林地0.6461亩)。
二、请你局及时完善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备案工作,并将调整确认信息填报到自然**部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衔接2023年度国土变更成果后节余指标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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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