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经开区总部经济产业园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澄清公告二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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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总部经济产业园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澄清公告二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经开区总部经济产业园能力提升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项目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适用于信价量化法) 信用分中的备注:“1、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查不到该企业信用分,本项按零分记取。2、投标人没有信用分的,本项按零分记取。3、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信用分以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者计算。”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一、投标企业的**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开评****住建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s://zfcxjsj.****.cn/ent/entryType?id=1 type=1)查询的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二、因系统数据更新耗时,个别企业已在《关于公布**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2024〕263号)中公开信用评价结果,但未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显示的,仍采用《关于公布**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2024〕263号)中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

已在系统中查询到信用评价结果的,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没有信用分或通过上述渠道查不到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评价结果按零分记取。

四、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者计算。”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市祁仓路98****管委会大楼704室

联系人:徐琪

联系方式:153****606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市**街道女山路357号瑞丰名城小区1幢2单元101室

联系人:蔡**

联系方式:152****5556

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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